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能源与可持续发展发布时间:2024-08-08浏览次数:22


各有关单位、科研团队、科研人员: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所有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学院和团队,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4年8月1日—8月9日

(1)8月7日下午16点前:确定本次申报公示内容,将公示内容由学院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2)8月9日下午16点前: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特别提醒: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支撑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第二阶段:2024年8月10日—8月15日

学校协同各二级单位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团队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汇总审核清单;

学校协同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把关;

学校对须公示的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公示;

学校审核提交至提名单位(教育厅等);

重点说明:

1.公示材料请各团队等公示期结束后到科研院网上截图保存,同时加上公示无异议(需盖单位公章)材料(附件1中第5个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包括外单位的公示材料)后上传提名系统,因系统只能上传一个PDF文件。

2.公示内容里涉及到的提名奖项类别,奖项名称,提名书摘要,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名称和排序等内容一经公示不得擅自调整,务必与公示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公示无效,后果自负。

3.邮箱:公示材料以“学院+第一完成人”命名发送至zhangkun@zjut.edu.cn.

4.若申报人的工作单位和成果完成单位是不同单位的,则两个单位都需要进行同步公示并上传提名系统。

5.我校作为参与单位申报成果需要进行公示的,请在8月8日16点之前将公示材料发送指定邮箱(guantianyi01@zjut.edu.cn)或者直接联系关天一老师进行公示,预期不予受理。公示材料以“学院+项目名称+联系人”命名。

6.公示材料的提名意见请各申报团队提前拟好,写作要求参考附件中写作说明。

 第三阶段:2024年8月15日—8月18日

学校针对第二阶段需修改申报材料再次审核,查漏补缺,最终签字盖章后提交。(科技厅今年提醒,拖延到最后两天提交容易出现系统状况,故尽早提交,8月18日之后提交的若出现系统卡顿出错,后果自负。)

 第四阶段:2024年8月15日—8月25日

学校提交提名单位(省教育厅)公示材料后,各团队将提名单位审核通过的(预计在8月20日-25日左右),并带水印的完成人签字和盖章页下载,亲笔签字盖章,并在9月2日前完成系统上传。(因9月1-2日为周末,需盖章的材料务必在之前完成)

  

附件:

[附件1:公示要求及相关表格.zip].zip

[附件2: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和提名书模板.doc].doc

[附件3:各学院申报汇总审核清单模板.xlsx].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