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8-07浏览次数:23

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支持下,今年学校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浙工大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和留学类别

       1.推荐名额:学校推荐名额为15名。

       2.留学类别: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如无正式邀请函不能申报该项目。邀请函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邀请时间不得早于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不得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16)。

       7.出国进修渠道由教师自行联系,接受单位为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导师为拟进修学科的知名教授,拟研修的内容符合所在学科的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出国研修计划。

       8.申请人需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请:(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两年。

        三、选拔程序

       1.9月2日前: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按《2024年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要求提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申请人研修计划要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后的工作安排。

       2.9月5日:各单位将上述材料汇总后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各单位根据学科队伍建设和申请人情况进行推荐排序后,将上述材料及《2024年青骨1:1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4)纸质各1份报人事处师资办,所有材料电子稿(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szk@zjut.edu.cn。

       3.9月9-9月19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名单。

       4.9月20-23日:学校组织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申报(http://apply.csc.edu.cn),在线填写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人事处师资办。

        四、经费资助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生活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共同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派出和管理

       1.各单位应从培养高层次人才,推进国际化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青年骨干教师。单位推荐意见结合学院(部)和学科师资队伍培养需要,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写,应包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由学院、学科、申请人共同确定研修计划,研修计划应明确海外研修期间的具体任务及回校后体现研修成果的具体指标。

       2.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了解《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5)需填报的内容,尤其是“主要学术成果”“研修计划”等栏目的填写要求,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3.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至2025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人员,5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留学人员派出前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生效。留学人员结束研修任务回校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研修总结和合作教授的评价材料,并在二级单位或学科范围进行学术汇报。留学人员回国后6个月内,由所在二级单位根据研修申请表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报备。

       5.未申请过“海外支持计划”的教师可申请出国进修期间工资等待遇按“海外支持计划”执行,支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关出国管理的其他事项按《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执行。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等有关材料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46),《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6。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8320477,邮箱:szk@zjut.edu.cn,地址:东科教楼南222。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 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 2024年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附件4 2024年青骨1:1项目申请人汇总表.xls

附件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样表).pdf

附件6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doc